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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结情况(第十六批)m6米乐官方网站

添加时间:2023-07-22 03:24:19

  2022年4月10日,扬州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六批信访件,共14件,截至4月19日已办结。

  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刘集工业园,江苏裕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焚烧表面有油漆的旧家具,24小时生产,排放白色有毒烟气,异味扰民。每次反映后仅短期停产后又复产,问题一直未彻底解决。

  该件与本轮督察第十一批D2JS7交办信访件基本重复。2022年4月10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刘集镇政府、仪征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反映的“江苏裕奥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裕奥公司)从事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生产,产能为10万吨/年,建设项目经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按规定办理了排污登记。该企业主要排放物料烘干废气、烘干供热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加压成型和筛选工段粉尘,均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废气处理后高空排放。前期交办问题核查监测发现,该企业存在粉尘收集不完全问题和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仪征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决定。

  一、关于“焚烧表面有油漆的旧家具”问题。4月10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正在进行违法问题整改,现场未发现有焚烧旧家具的迹象,厂区内未存放有旧家具燃料。该企业烘干工序(生物质锅炉)所使用的燃料均为其自产的生物质颗粒。刘集镇政府走访附近居民及周边企业,并调阅裕奥公司厂区视频,均未发现该企业焚烧旧家具问题。

  二、关于“排放白色有毒烟气,异味扰民”问题。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有异常气味。据前期排查,因该企业原料锯木屑含水率较高,烘干过程会有白色水蒸汽排放。根据4月9日执法监测结果,发现该企业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三、关于“每次反映后仅短期停产后又复产”问题。4月10日,刘集镇政府现场查阅该企业生产记录,该企业为24小时生产,每月需要停机数天,进行生产设备检修。

  四、关于“问题一直未彻底解决”问题。针对锯木屑烘干工段排放白色蒸汽影响感观现象,该企业拟投入180万新上废气脱白设施,以切实解决废气扰民问题,目前该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部分属实一、2022年4月12日,刘集镇政府对该企业下达停产通知,停止其工业用电。同时要求该公司4月30日前完成整治方案的制定和专家评审,5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未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针对4月9日监测发现该企业废气排放氮氧化物超标违法行为,仪征生态环境局已于4月11日立案调查(立案号:60号),拟处罚10万元;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复测,若复测超标将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二、2022年4月14日,该企业“包装工段和制粒工段粉尘收集不完全”问题已整改到位;该企业计划5月底前完成废气脱白设施新增改造,切实解决废气扰民问题。

  三、刘集镇政府已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计划2022年4月底前对盘古工业集中区开展为期5天的VOCs精细化走航,系统查处解决废气污染治理方面的问题。

  四、刘集镇政府和仪征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网格巡查和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将依法从严查处。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伏固村双桥小队,连淮高铁交通噪音扰民,经当地有关部门监测,此处噪音高达110分贝。

  2022年4月9日,广陵区李典镇政府会同广陵区交通局开展现场核查。反映的“连淮高铁”实为“连淮扬镇铁路李典段”。“连淮扬镇铁路”由原国家铁路总公司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投资,上海铁路局南京枢纽连镇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南京建指”)建设,上海铁路局运营,广陵区承担该项目拆迁服务保障工作。2014年10月《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铁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同意(苏环审〔2014〕119号),2015年9月启动高铁沿线月高铁项目正式开通运行;2020年8月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静态验收,9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进行了网上公示,11月完成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动态验收。

  关于“交通噪音扰民”问题。根据苏环审〔2014〕119号环评批复意见,铁路沿线米范围内和本工程与既有铁路、高速公路包夹地带间距小于50米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应完成搬迁安置。根据《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10501—2016),30米至80米范围内居民区应安装声屏障、隔声门窗。经现场查勘及调查,经搬迁“连淮扬镇铁路李典段”沿线米范围内已无居民,铁路中心线户居民均已安装隔音窗、隔音屏障进行降噪。该项目正式开通前,已经通过包括环保在内的各项验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南京建指提供了2021年5月24日对李典镇相关部位的噪声监测报告,监测结论为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鉴于铁路运营噪声相比普通固定污染物噪声监测具有较强的专业要求,广陵区政府已商请铁路建设单位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及时开展针对性监测。属实

  一、4月13日,广陵区人民政府商请南京建指组织专业人员对连淮扬镇铁路李典段噪声进行专业监测、评价和解答。如果达标,则提供相关监测和评价报告;如果超标,则针对噪声超标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

  二、广陵区将协同上级交通部门、铁路部门,做好信访处理答复工作,同时做好高铁沿线居民解释工作。

  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江路168号,永丰余造纸厂,无配套处理设施,产生的工业固废和污泥掩埋在厂区新办公楼南侧池塘内,少量固废丢入附近环卫垃圾桶内,废水直排北侧河流。

  2022年4月10日下午,扬州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区应生局、八里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4月12日,扬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联合扬州经开区应生局开展执法检查。举报对象永丰余造纸(扬州)有限公司(简称:永丰余造纸)主要从事牛皮纸、瓦楞纸生产,自备燃煤电厂,该企业建成项目均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按要求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实行雨污分流,造纸废水、生活污水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自备电厂锅炉烟气配套建有脱硝、脱硫和除尘治污设施,处理后废气80米高空排放;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专门场所分类贮存、处置。

  一、关于“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江路168号,永丰余造纸厂,无配套处理设施”的问题。经检查,该企业按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治污设施,现场检查时其中1号和2号纸机未运行,3号纸机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总排口有水向外排放。1号发电锅炉机组未运行,2号发电锅炉机组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正常。对锅炉烟气、总排口废水分别取样检测,污染物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

  二、关于“产生的工业固废和污泥掩埋在厂区新办公楼南侧池塘内,少量固废丢入附近环卫垃圾桶内”的问题。该企业一般固体废物锅炉废渣、粉煤灰、脱硫渣和原料(废纸)中的废金属、造纸浆渣等,由相关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泥少、污泥等送循环流化床环保锅炉焚烧。废桶、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转移有资质单位处置。现场对该企业1座危废暂存库、2个一般固废库和生活垃圾暂存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台账核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扬州经开区已联系专业单位计划对反映的企业新办公楼南侧池塘进行开挖、钻探取样检测,因疫情影响暂未实施。

  三、关于“废水直排北侧河流”的问题。该企业有环厂区雨水收集沟,沿沟排查未发现异常排口,现场对企业雨水收集池内余水、东侧马港河、北侧春江河进行取样检测,污染物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部分属实一、扬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永丰余造纸日常网格巡查和执法、监测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危废和其它工业固废的管理规范。

  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扬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协调专业单位对永丰余造纸新办公楼南侧池塘区域进行开挖、钻探检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立即依法查处。

  三、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扬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不定期组织对周边河流采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溯源,查找原因。

  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友谊村,高邮市盛业机械厂,燃烧锅炉产生大量黑灰,烧泡沫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入厂区前面河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022年4月10日下午,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汤庄镇政府、高邮生态环境局、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现场核查。反映的“高邮市盛业机械厂”(以下简称:盛业机械)1984年建成,主要生产包装用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2006年经原高邮市环保局审批同意,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主要污染物为加热锅炉烟气,建有水幕除尘设施。盛业机械周边水体为南侧一水塘、西侧段腾沟。

  一、关于“燃烧锅炉产生大量黑灰”问题。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企业发泡、成型工段配套2蒸吨供热锅炉1台,使用稻壳作为燃料,建有水幕除尘设施,锅炉产生的黑色草木灰堆放于厂区西侧简易库房内定期外售,锅炉房周边有明显草木灰沉积迹象。

  二、关于“烧泡沫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入厂区前面河流”问题。盛业机械工艺过程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厂区北侧配有15m³冷却水循环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田肥。高邮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南侧水塘、西侧段腾沟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南侧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Ⅴ类水标准,段腾沟水质数据符合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该企业处于禁燃区,未按规定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稻壳);位于工业集中区外,污染防治设施老化落后,环境管理水平低下;防火间距不符合规定,无消防设施,生产车间、仓库设置不合理。部分属实1、2022年4月11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对盛业机械锅炉实施查封(扬环查(扣)字〔2022〕02-11号),并针对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扬高环立〔2022〕24号),拟处罚6.86万元,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责改字〔2022〕02-25号)。

  2022年4月10日、11日,高邮镇政府、市攻坚办、高邮生态环境局先后开展现场核查;4月11日下午,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赴现场督查。反映的“湖八鲜”餐饮船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污水无规范收集处理措施。前期高邮市已开展了非法水上餐饮整治,“湖八鲜”餐饮船经营人因补偿要求过高未得到满足,自2021年6月起擅自恢复营业。

  餐饮船正在营业,灶头正在使用,厨房洗刷用水和卫生间生活污水直排高邮湖。

  日下午,开展现场检查并对餐饮船周边水体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高邮湖(石工头避风港湖八鲜船头)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动植物油”未检出;当日营业时段(18时30分),高邮生态环境局跟踪复查时该餐饮船未营业,未发现向湖内排放污水。

  

  日,高邮镇政府已对该餐饮船断电,并对其强制关停,安排专人现场值守监督,严防反弹。

  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石塔桥南25-26幢之间,每晚20点左右,黑臭污水直排二道河,异味扰民;石塔农贸市场门口垃圾堆积如山,臭气熏天;沙头镇帝一电缆厂周边散发刺鼻异味扰民。

  2022年4月10日,广陵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汶河街道办、区住建和城管部门对“二道河”问题区域开展现场调查;沙头镇政府会同广陵生态环境局对“帝一电缆厂”区域开展现场排查。反映的“石塔桥沿线二道河”为扬州市主城区内南北走向河流,东西两侧沿线分布有石塔桥新村等居民小区和华懋等商业综合体。二道河两侧沿河污水截流管道于2003年随该河道整治同步完成建设,沿河污水收集后向南汇入下游“石塔南”污水泵站,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反映的“沙头镇帝一电缆厂”实为“江苏帝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帝一线缆)主要生产线缆、电气设备,该企业在产项目履行了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进行了排污登记,主要污染物为挤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建有废气治理设施。

  一、关于“石塔桥南25—26幢之间,每晚20点左右,黑臭污水直排二道河,异味扰民”问题。经广陵区住建部门现场调查,25幢-26幢之间有一个雨水排口。群众反映的黑臭污水直排二道河问题,实为25幢居民户将厨房、阳台下水道废水接入雨水管道所致。广陵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8日对二道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河道水体水质达Ⅱ类标准。

  二、关于“石塔农贸市场门口垃圾堆积如山,臭气熏天”问题。 石塔农贸市场是扬州市区人流量最多(每日达数万人)的市场,垃圾日产量较大,设有两处垃圾中转房。该市场配备专人保洁,每天负责市场内、外的环卫保洁、消杀,零散垃圾桶装收后送市场中转房暂存。该市场与广陵区环卫办签订了垃圾代运协议,由广陵区环卫办按“每日两清”要求将市场垃圾清运至“双虹桥”中转站。由于上午高峰时段垃圾产生时间过于集中,市场管理人员有时会将垃圾倾倒暂存垃圾房外,短时易产生垃圾外溢、积压的现象。

  三、关于“沙头镇帝一电缆厂周边散发刺鼻异味扰民”问题。经查询,今年以来无类似信访记录。4月10日现场检查时,帝一线个线缆生产车间均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广陵生态环境局对各线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口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沙头镇政府对帝一线缆及周边核查,企业厂区内无明显刺激性气味,厂区外西侧道路两侧绿化带残留农药气味较重。经核实,该区域物业服务单位4月9日中午对道路绿植进行了打药杀虫,导致周边产生较重刺鼻味道。部分属实一、2022年4月12日,广陵区已完成石塔桥南25—26幢之间雨水管道规范改造,将居民私接污水引入了污水管网,并对该段雨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通畅。同时将加强区域管网排查,及时发现解决类似问题。

  二、广陵区已督促石塔农贸市场增加了保洁人员,加大清扫清理垃圾收集频率,投放一批容量大的垃圾桶,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

  三、广陵区沙头镇政府已要求物业服务单位使用高效低毒无刺激性气味的农药,并做到农药科学配比,减轻对居民生产的影响。同时加强对帝一线缆的日常环境网格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落实污染防治要求。

  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上方公馆西苑小区南侧的一家电缆厂,晚21-22点异味扰民;上方公馆西苑小区西侧,露天加工石材,扬尘污染严重。

  2022年4月10日、11日,邗江区政府分管领导现场调研,邗江生态环境局会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开展联合排查。 反映的“一家电缆厂”全称为“江苏远洋东泽电缆有限公司”(简称:东泽电缆),位于上方公馆西苑小区南侧,2021年12月该公司破产,张某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所有权,目前厂区租给32家租户,主要用于瓷砖、板材等仓储。

  一、关于“晚21-22点异味扰民”问题。东泽电缆厂区内与西苑小区一墙之隔的空地上露天存有部分轮胎和桶装防水材料,为附近仓储户暂存,散发明显异味。城管部门责令仓储户立即清理,现场已整改到位。10日、11日、13日夜间21时至22时,扬州高新区多次夜间复查,均未再发现明显异味。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小区西侧“露天加工石材,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西苑小区西侧共有石材加工作坊3家(切割机共4台、倒角机共3台),均采取湿法作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类作坊不需编制环评或进行环境影响登记。现场发现1家作坊有1台切割机放置于室外,检查时未使用,扬州高新区城管部门现场责令商户不得从事露天切割作业。该问题属实。属实一、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将强化巡查监管执法,督促仓储户规范存储各类装饰材料。

  二、扬州高新区管委会督促石材作坊增设喷淋降尘装置,减少环境影响,目前3家作坊已全部完成喷淋装置安装,室外切割机所有人承诺停用露天切割设备,属地城管部门将加强跟踪,一旦发现露天切割将依法予以取缔。

  扬州市高邮市高邮街道高谢路,中大沟、东门大沟两条河,散发异味,雨天尤其严重,中大沟桥下设有几处排水口。

  

  2022年4月10日,高邮市水利局、高邮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中大沟”全长约1400米,2017年实施了黑臭河道整治,沿河两侧布设了截污管道;2021年实施了污水提质增效排水达标区建设,对沿线居民小区进行了阳台排水、雨污水混接等问题改造,杜绝了雨水管道晴天有水入河现象。反映的“东门大沟”全长1860米,是高邮老城区主要排河之一。该河道上段、下段分别于2007年、2014年进行综合整治,分别布设了截污管道。

  一、关于两条河流“散发异味,雨天尤其严重”问题。中大沟、东门大沟沿线部分区域均存在老旧居庄台、城中村,相关区域均为雨污合流制管网,沿河设置合流制溢流口(无污水直排口),暴雨天气不可避免有混合污水的雨水溢流,影响河道水质。2021年经专业单位排查,东门大沟污水管道全线日现场排查时,河道水体正常,无明显异味;未发现两侧雨水排水口、混流制溢流口有晴天排水现象;河道均有上游活水,水流正常,无漂浮杂物、垃圾等。当日,高邮环境监测站分别对中大沟、东门大沟相关断面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分别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Ⅳ类标准。

  二、关于“中大沟桥下设有几处排水口”问题。中大沟沿河共10座桥梁,共布设全流制雨水溢流口17个,均位于桥梁下方,晴天和小雨无水排放,较大降雨有部分污水混合雨水排放,无污水直排口。部分属实1、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管网管护单位)已确定江苏煤炭地质物测队为施工单位,计划投资560万元,预定工期100天完成问题管网修复。因疫情影响,计划5月初(疫情形势得到缓解后)立即组织实施。

  

  、针对雨水天气合流制管网溢流口废水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高邮市水利局负责加强活水水源调度,保证生态基流,加快水体流动更新,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宁仪扬城际轻轨项目,城际铁路高架铺设不合理,临近密集居民区、学校等,批复可行性报告内未提及附近河流(距离50米)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此件与第一批D2JS9、第十三批D2JS2、第十五批D2JS3交办信访件重复。扬州市邗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信访,3月26日以来先后组织三次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和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专题会商。扬州市邗江区委、区政府3次会商辖区群众息诉息访,4次接待群众,2次深入社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宁扬城际项目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也是《长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发改基础〔2021〕811号)中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的市域(郊)铁路。

  一、关于“城际铁路高架铺设不合理,临近密集居民区、学校等”问题。2021年2月,项目设计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站南路蒋王小学至蒋王路口段线路为地下敷设方案。在审查过程中,国家发改委认为该方案与国办函〔2020〕116号《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中要求不符,此后,项目设计单位将方案中线路推荐方案调整为从高新区汊河站向西北,上跨沪陕高速、328国道和城南快速通道沿站南路过蒋王路后由高架逐步过渡到地下至兴城西路南完全入地。6月16日,省发改委再次带队赴国家发改委进行沟通汇报,线日,邗江区领导专程前往国家发改委再次进行汇报争取,国家发改委答复必须严格执行国办文件要求。10月12日召开的扬州市宁扬城际领导小组会议对调整后的施工方案予以确认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2021年12月20日,在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稳评等前置手续办理齐备后,南京、扬州两地发改委共同上报了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2021年12月22日,宁扬城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江苏省发改委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1314号)。

  二、关于“ 批复可行性报告内未提及附近河流(距离50米)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问题。信访反映涉及路段过蒋王路后与站南路东侧黄泥沟河并行,根据《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河道,按照城市片区水系规划,河道管理范围为规划河口外两侧各不得小于五米。”本项目位于黄泥沟河道管理范围以外,满足相关要求。为减少施工期工程建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加强周边环境管理,预处理施工污、废水并达标后再排入既有市政排水系统或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施工用水、混凝土养护等措施,减少周边水体的环境影响,满足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分属实一、邗江区政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包案负责人牵头成立由发改、交通、生态环境、自规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建立沟通对话机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矛盾。

  二、压紧压实责任,邗江区政府主动加强施工和营运期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工程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环评报告中有关噪声防治的要求落到实处。

  扬州市雨污分流不彻底,工作措施不当,导致市内多条河道水质较差,如:1.扬州市念香苑附近河道桥旁出水口使用橡胶气囊封堵,防止污水流入;2.2021年瘦西湖花费4500万元进行整治,但目前水质仍未得到改善;3.沙施河、护城河、新城河、念四河、玉带河常年受到污染,水质发臭。

  2022年4月10日接到信访件后,景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召开信访问题交办会;市住建局、邗江区、广陵区、开发区、景区等属地及单位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赴现场核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举报对象为扬州市主城区5条河流:1.念泗河位于邗江区境内,全长1.45公里,沿线.沙施河位于广陵区,全长4.6公里,有26个雨水排口,无污水排口;3、护城河为广陵区和景区界河,全长2.45公里,目前正在实施综合整治工程;4、新城河为邗江区和扬州开发区之间的跨区河道,全长7.5公里,有195个雨水排口,无污水排口;5、玉带河位于景区,全长1.7公里,有31个雨水排口,无污水排口。反映提到的瘦西湖为风景区景观水体,水面面积0.38平方公里,上游活水源自京杭大运河沿湖共21个雨水排口,无污水排口。

  一、关于“扬州市雨污分流不彻底,工作措施不当,导致市内多条河道水质较差”问题。近年来,扬州市持续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2017-2020年,全市城区污水处理率从94.64%提高到95.60%;2019年起,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精准攻坚行动,计划2025年底前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60%以上面积建成提质增效达标区。2017-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辖区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和劣Ⅴ类比例均符合年度考核要求。

  二、关于“扬州市念香苑附近河道桥旁出水口使用橡胶气囊封堵,防止污水流入”问题。反映排口为念泗河维扬路雨水排口,邗江区2021年年底前溯源排查发现排口上游存在雨污管网混接、错接及餐饮业户私拉乱接问题,为防止污水入河采用橡胶气囊临时应急封堵。

  三、关于“2021年瘦西湖花费4500万元进行整治,但目前水质仍未得到改善”问题。瘦西湖整治工程2020年12月开工,2021年4月竣工。经检测,整治前湖水水质不能稳定达Ⅳ类标准,水体较浑浊;整治后除主汛期受降水影响外,湖水水质均能稳定达到Ⅳ类标准。

  四、关于“沙施河、护城河、新城河、念泗河、玉带河常年受到污染,水质发臭”问题。反映河流中,沙施河、新城河、念泗河经前期整治已被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治理系统,认定达到“长治久清”效果,治理后每月定期监测结果显示均不属黑臭水体。①沙施河2016年完成整治,现场排查未发现异常排污,4月11日取样检测结果显示不属黑臭水体;②护城河目前正在实施综合整治项目,计划2022年7月完成,整治前检测水体水质虽不属黑臭,但属于劣Ⅴ类水。③新城河通过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综合整治,经排查河道无黑臭和异常排污现象。4月11日、16日多点监测结果显示:开发区水质为Ⅲ-Ⅳ类、邗江区段水质达Ⅲ类。④经沿线排查,念泗河沿线日取样检测水质达Ⅲ类。⑤玉带河两侧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经排查排口均无污水入河,4月11日,现场取样检测水质达Ⅳ类。

  排查发现问题:1.念泗河、新城河邗江段存在沿河住户、商铺、餐饮行业往河内倾倒生活污水、门前路面油污凝结等问题;2.新城河开发区段河面有少量漂浮物;3.玉带河沿线存在部分小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部分属实1、市住建局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同时强化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理,不断提升城市水环境。

  2、邗江区针对排查问题,结合双桥片区“333”攻坚达标区建设,对维扬路周边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目前已进场施工,预计2022年6月底完成。

  3、景区将协同市水利局完善共商机制,优化补水方案,确保活水体系效果。强化湖区水面保洁力度,全面提升水体观感效果。

  4、景区将按照“333”攻坚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玉带河北段、中段周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2023年实施瘦西湖路-梅岭西路-玉器街-万福西路-古运河-北护城河片区整治。

  7、各地、各部门将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加强对河道、排口的日常巡查,严防河道周边雨水管网私拉乱接,加强管网检修维护,严防雨污混排,及时消除水污染隐患。

  扬州市高邮市三垛镇,存在8、9家散煤销售点,年销售4、5万吨散煤,供应给高邮农户加温虾苗棚,污染周边空气。部分工厂偷烧散煤,加剧空气污染,如:扬州德运塑业、宏大饲料等企业。

  2022年4月11日,高邮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和三垛傎政府开展现场调查督办。高邮市是全国罗氏沼虾养殖基地,反映的三垛镇罗氏沼虾养殖户相对集中,每年2、3月份需给罗氏沼虾大棚加温,绝大多数虾农采用小型无压煤炭锅炉自行供热,燃料主要购自该镇境内散煤销售点。反映的“德运塑业”全称“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人造革,该企业履行了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建有导热油炉1台,2019年起改用生物质固化成型颗粒作为燃料,配套有污染防治设施。反映的“宏大饲料”全称“扬州市宏大饲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水产饲料,该企业履行了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建有2台生物质燃料锅炉(1台备用)和1台天然气锅炉,配套有污染防治设施。

  1、关于“高邮市三垛镇存在8、9家散煤销售点,年销售4、5万吨散煤”问题。经拉网清查,反映的三垛镇境内共有散煤销售点9家,其中7家有煤炭销售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各1家,主要季节性销售给附近虾农,年销售量共约1.5万吨,现存散煤共约0.54万吨。三垛镇为高邮市政府划定的禁燃Ⅱ类区,境内禁止销售散煤等高污染燃料。

  2、关于“部分工厂偷烧散煤,加剧空气污染,如:扬州德运塑业、宏大饲料等企业”问题。2014年以来,高邮市政府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先后共整治燃煤锅炉598台。目前,三垛镇涉锅炉企业共21家,其中3家使用天然气,17家使用生物质颗粒,1家项目技改未投产,经近日全面排查均未发现偷烧散煤问题。4月10日高邮生态环境局检查时,“德运塑业”锅炉正在运行,使用燃料生物质颗粒,配套除尘设施正在运行,厂内存有生物质颗粒约70吨,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锅炉废气自行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宏大饲料”未生产,在用天然气、生物质锅炉各1台均处于保温状态,厂区内存在生物质颗粒约30吨。两家企业现场排查均未发现违规使用煤炭问题,厂区均无散煤及煤渣堆放,调阅企业燃料购买记录台账均未发现异常。部分属实1、迅速处置,坚决关停。三垛镇政府会同高邮市场监管局建立散煤销售点整治台账,针对销售业户加强禁燃区管理政策宣传,依法立案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督促落实限期关停措施,计划2022年5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2、举一反三、全面整治。高邮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散煤销售点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对上协调争取,统一制定、落实相应整治政策,确保迅速整治到位。

  3、改进技术,源头治理。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利用空窗期研究制定虾棚增温供热可替代方案,并统一推广实施,减少煤炭用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监管,严查违法。高邮生态环境局会同三垛镇政府,持续加强对德运塑业、宏大饲料等锅炉使用企业的执法监管、监督监测和日常环境网格巡查,及时发现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企业严格使用清洁能源,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扬州市邗江区春江路沿线所有砂石场因均存在违法用地、污染环境的问题,于春节后被要求关停。然而,东大营砂石场内仍堆放沙土约10万吨,大门紧闭,待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将继续生产。

  2022年4月13日,邗江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瓜洲镇政府开展相关核查处置。反映的“邗江区春江路沿线所有砂石场”,为李某、夏某等10人2021年下半年起陆续在该区域经营,砂石堆场共10个,占地面积共约183.6亩,均存在违法占用一般农用地违法行为,装卸物料及车辆进出扬尘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21年12月,邗江区政府启动春江路沿线砂石堆场问题清理整治。

  一、关于“春江路沿线所有砂石场因均存在违法用地、污染环境”问题。经核查,截至2022年3月15日已有9家砂石堆场清理完毕,清理面积共158.6亩,剩余1家砂石堆场(东大营)尚未完全清理到位,该区域违法用地和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关于“东大营砂石场内仍堆放沙土约10 万吨,大门紧闭,待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将继续生产”问题。2010年4月10日,瓜洲镇军桥村将120亩土地承包给林某(东大营经营者)从事“农家休闲项目”,2021年12月31日林某将该承包地中的部分水塘转租给安徽人李某堆放砂石。经现场勘察,堆场实际占地25亩,堆放砂石约2.8万吨。经督促整改,2022年4月13日东大营内砂石场已全部转运清理完毕。部分属实一、东大营实际经营者将承包地转租给他人堆放砂石,未建设任何建(构)筑物,且占用土地为一般农用地,同时能主动消除违法状态,未造成危害性后果,符合《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有关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要求属地村委会督促实际经营者确保“农地农用”。

  二、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将协同瓜洲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该区域范围加强执法监管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属地军桥、建华村委会对该区域重点监控,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邗江区人民政府要求属地严格落实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整改后土地的扬尘管控措施。

  1.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古津社区古津路,东侧数家光电工厂,与小区仅隔数米,其中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新概念电气有限公司、璨扬光电、海容家电等企业,酸臭异味、机器噪音严重扰民;2.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1月5日在扬州开发区网站上公示泡沫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项目,公示项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注册地址、经营项目不符,项目建设地距离小区几百米。经群众联合抗议,已撤销环评公示,但至今未对问题进行回复,厂房内堆积大量泡沫;3.扬州乾照光电,最后一次环评未覆盖“中海运河丹堤二期”及附近几个小区。

  2022年4月10日下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领导带领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施桥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4月11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专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举报对象扬州为乾照光电有限公司(简称:乾照光电)主要从事LED芯片生产,建设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按规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企业主要排放酸性、有机、粉尘等废气,以及含砷、酸碱和有机物等废水,配套建有水、气、噪声治污设施,废气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预处理后接管送区域污水厂集中处理排放。扬州新概念电气有限公司(简称:新概念电气)主要从事智能电网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均通过环评审批,除“智能电网设备二、三期项目”未完全建成尚未验收外,其余项目均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按规定落实了排污登记;企业主要排放焊接废气和有机废气,无生产废水排放,配套有废气、噪声治污设施。江苏璨扬光电有限公司(简称:璨扬光电)主要从事LED外延片、芯片生产,建设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按规定落实了排污登记;主要排放酸性、有机、含氨等废气,以及含氟、氨等废水,配套建有水、气、噪声治污设施,废气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预处理后接管送区域污水厂集中处理排放。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海容家电)原金属加工项目获批后由于市场原因实际未建设,厂房一直用作仓库,该企业“电器保温材料项目”环评正处于报批状态。

  一、关于“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新概念电气有限公司、璨扬光电、海容家电等企业,酸臭异味、机器噪音严重扰民”问题。2021年下半年以来的日常监管和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曾多次接到类似投诉,扬州经开区和市生态环境局均及时核查溯源,去年9月至2022年4月4日本次督察第十批问题交办,先后针对亁照光电、新概念电气、璨扬光电分别开展了6次、2次、3次系统监测,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4月11日检查时,除海容家电外其余3家企业均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均在运行,对3家企业废气、废水、噪声再次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为化解矛盾,扬州经开区曾协调召开企业和居民代表见面会,前期重点督促亁照光电于2021年10月底完成了一轮废气系统治理;近期又再次督促该企业以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废气为重点,迅速制定方案实施废气深度治理。经调查,4家企业产污区域边界与居民小区相距最近仅110米,确实存在废气、噪声达标扰民情况。

  二、关于“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1月5日在扬州开发区网站上公示泡沫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项目,公示项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注册地址、经营项目不符,项目建设地距离小区几百米。经群众联合抗议,已撤销环评公示,但至今未对问题进行回复”问题。经核查,海容家电营业执照与搬迁后现址不一致,现址新建项目编制了环评并按规定在网上公示,营业执法并非环评公示的前置条件。该企业新建项目环评公示后,扬州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已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了周边业主代表听证会,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审核批准;海容家电已于4月12日按程序变更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和内容已与新建项目一致。

  三、关于“厂房内堆积大量泡沫”问题。4月11日执法检查时,海容家电无生产迹象,企业南侧厂房内堆放有泡沫制品(堆放面积约600平方米),为海容家电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产品。

  四、关于“扬州乾照光电,最后一次环评未覆盖“中海运河丹堤二期”及附近几个小区”问题。乾照光电最近报批的《360亿粒红黄光LED芯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部分已明确该项目周边2.5公里内包含中海丹堤运河小区(含一、二期)及附近几个居民小区、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

  属实一、乾照光电根据废气深度治理方案,已于4月3日委托专家完成了污水处理站全封闭整改可行性论证,目前封闭整改已完成;计划拆除危废库排风扇,增设废气收集净化装置,目前设备厂家已发货;为减弱异味影响,企业已于4月10日在污水处理站与居民楼之间种植了6排共60棵香樟树。

  二、为防止因道路管网老化破损导致污水漫溢异味道扰民,扬州经开区正在实施企业和小区之间的古津路翻建工程,计划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三、扬州经开区、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周边企业联合监管,加密网格巡查和环境执法、监测频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强化治污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扬州经开区将跟踪推进企业废气深度治理,不定期组织多方见面沟通,有效化解信访矛盾。4月6日,扬州经开区召集属地施桥镇政府和相关居民代表,对近期督察交办问题的调处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座谈。

  扬州市高邮市甘垛镇河口村自然村,河面被用于饲养河蚌、珍珠,向河内投放药械及饵料,河面漂浮大量塑料制品,河水流动不畅,导致水体黑臭,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日下午,高邮市甘垛镇联合高邮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反映有“饲养河蚌、珍珠”河面为高邮市甘垛镇河口村“元家庄河”,水域由个人承包从事珍珠蚌养殖,承包期至

  一、关于“向河内投放药械及饵料,河面漂浮大量塑料制品,河水流动不畅,导致水体黑臭,异味扰民”问题。信访反映的水面漂浮大量塑料制品实际为塑料瓶,养殖中用于悬挂固定河蚌,现场检查未发现投喂饵料和使用药物迹象,河流水质感官清澈无异味。高邮生态环境局对珍珠养殖区域及其上、下游共4个点位分别采样,各点位pH、CODmn、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2021年12月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曾接到类似信访,前期,监测结果显示该水体常规污染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高邮镇政府根据群众诉求积极推进整改,已与养殖户协定待河蚌成熟取珠后拆除养殖设施,计划2022年6月底前拆除到位。部分属实1、甘垛镇政府加快推进该问题整改,4月11日河口村委会已通知养殖户开始清除养殖场地及设备,确保4月30日前全面拆除到位,并做好塑料制品等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同时将加强跟踪巡查,杜绝死灰复燃。m6米乐官方网站m6米乐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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