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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m6米乐官方网站

添加时间:2023-04-15 19:22:28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要从事过滤材料、烟气净化系列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营的大气治理产品主要包括两大类:除尘过滤材料、烟气脱硝催化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凭借持续创新的产品技术研发优势、生产制造优势、先进稳定的生产工艺和良好的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为众多知名及行业标杆客户提供了智慧环保系统解决方案、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钢铁及焦化、垃圾焚烧、水泥和玻璃等行业和领域,核心用户包括国家电投集团、中电国瑞、龙净环保、山东国舜、清新环境、首钢京唐、中钢天澄、安丰钢铁、海螺水泥、华润水泥等企业,行业地位突出。

  同时公司不断向产业链集群方向延伸:公司子公司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环境、土壤及新材料第三方检测业务,拥有CMA及CNAS资质,并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第二批次名单,成为安徽省二十二家入选该名单企业之一;公司子公司上海元琛碳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低碳、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管理、咨询;公司子公司安徽维纳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氢能、锂电热失控等能源安全监测领域的技术开发及定制化系统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安徽元琛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依托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从事传感器气敏薄膜材料、复合集流体材料、电芯制作及测试等方向的技术研发;投资设立安徽普瑞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复合集流体中试产线搭建、产品制样测试等产业化落地工作。

  公司产业链相关布局主要针对我国碳中和、新能源领域面临的关键技术瓶颈,从事节能降碳、电池新材料、新能源安全监测等方向的技术开发和攻关、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转化等工作。

  公司制订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标准,由公司向国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要约,根据供应商的反馈,公司从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择合格供应商。公司采取以产订购、主要原材料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对生产中耗用的主要原材料通过与主要合格供应商进行谈判、招标等方式签订合同,约定采购价格,并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需求进行提货。公司通过批量采购的方式保持适当的库存量。采购的原材料到货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在物资采购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与多家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供应来源及质量。

  公司产品基本为定制化产品,根据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具体性能、参数等不同要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工艺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对产品进行选型、审核,制定工艺实施标准,并结合生产能力,运用PMC做生产作业计划并做物料控制。各生产车间根据订单发货需求制定TPM作业计划,并及时组织生产。公司的生产按照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实行,同时严格按照客户的需求执行,每个工序都按照TQM的要求严格把关,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精益管理模式,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通过测算定制化产品的生产成本,结合订单的技术要求、交货期、付款方式、竞争情况及客户的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投标、议标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

  公司根据地域和行业分布划分销售团队,销售团队在各区域从事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开拓、客户服务等多项工作,销售客户遍布全国各地30个省(市)和自治区。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国内或国际展会、实地拜访等方式直接获取客户,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销售为直销方式,主要产品应用于电力、钢铁及焦化、垃圾焚烧、水泥和玻璃等行业和领域的工业烟气净化。销售合同主要通过招、议标方式取得,因此公司的销售主要通过“前期服务+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司以营销中心为主,相关部门配合,为客户提供周到、细致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公司成立科创研究院且形成了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规范化的项目制研发体系。经过科创研究院严格的可行性研究,保证研发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研发部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定期对研发项目进度和外部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制定与公司战略发展相适应的研发计划。公司的研发体系包括密切相关的三个子系统:

  ①产品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系统:负责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研发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作为公司研发的指南。

  公司在钢铁行业的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中,技术人员通过大量的数据调研和类似项目的考察,最终做出了精准的节能测算,也给出了吹灰器改造、喷氨系统改造、烟囱改造、烟气换热器改造等方案,做到排放达标的保障。合同能源管理符合碳中和的政策,通过中温催化剂材料的应用,优化了烧结机的尾气治理的工艺,达到了高炉煤气节约25-40%的效果。以200平烧结机为例,年节约高炉煤气约3000万立方,减少碳排放近7万吨。未来公司将深入挖掘这种“产品+数据监测+服务”的客户合作模式,助力工业客户降碳增效。

  公司拥有全面的检测资质(CMA、CNAS)、设备和技术储备,构建了移动互联网和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通过为客户提供标准、高效、专业的检测服务获取收入和利润。

  公司持续优化服务和运营流程,积极开发多项信息化技术,已搭建采购、销售、客户管理技术平台,构建了采样、检测、数据分析、报告发布全流程信息传输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实验室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了采样、样品前处理、数据分析和信息传输能力,从而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国开展了一系列污染治理行动,大气环境治理领域首先在煤电行业开展烟气超低排放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根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10月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内容显示,我国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集中利用,已有10.3亿千瓦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93%,建成世界最大的清洁煤电体系,在燃煤锅炉烟气深度治理方面,2022年以来各地在积极推动“三改联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特别是节能降耗改造方面释放了较大的市场需求,对环保装备的节能降耗水平要求不断提升。在大中型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基本完成、践行“双碳”目标的背景下,2022年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市场主要集中在中小燃煤锅炉领域,其中新建热电联产机组配套超低排放、集中供热机组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需求较为明显。随着燃煤锅炉改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相关部门对于按期改造的燃煤锅炉用户的补贴政策的持续落实,全国各地燃煤锅炉改造的环保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2022年以来,我国的新增煤电核准提速。政策层面提出,近两年需每年新上煤电项目8,000万千瓦,因此将有一批大型保障性电源项目开工建设。北大能源研究院2022年12月发布的 《加速推动中国典型五省的煤电转型和优化发展》报告显示,2022年1-11月,国内新核准的煤电项目装机总量已达6524万千瓦,超过了2021年核准总量的三倍。其中,2022年三季度核准装机总量最高,达2414万千瓦。

  全球能源监测组织(GEM)的最新统计显示,2022年中国燃煤电厂的审批、开工显著加速,新项目核准达到2015年以来的最高水平。经历了2021年的用电紧张后,煤电的保障兜底作用再次引发高度重视。目前新核准的煤电项目,大多是100万千瓦级的大型燃煤发电机组。因为容量够大,才能顶住未来电力需求增长和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带来的压力,同时集中先进技术做到降低煤耗和节能减碳。煤电是当前中国电力系统中最重要的支撑性电源,煤电对于我国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新增煤电将同步带来相应的烟气治理等环保治理需求,预计将会对烟气治理行业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积极部署,努力抓住这一市场机遇,大力开拓业务。

  非电行业目前是烟气治理的“主战场”。2022年初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全国力争到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当前全国已有超60%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进度过半,整体正有条不紊的推进。除钢铁外,水泥、玻璃、焦化等行业烟气深度治理也在全面开展,特别是水泥行业2022年出台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水泥超低排放已被提上日程,水泥行业也成为继电力行业和钢铁行业之后,我国第三个全面启动超低排放的重点行业。非电行业仍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大气环境治理的重点。

  工业源仍然是我国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来源,而烟气治理(袋式除尘、SCR催化剂脱硝)作为解决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问题的主要方式,目前市场需求十分旺盛。

  随着全社会对质量、健康、安全、环境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验证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的需求也随之产生,检测作为一个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服务业应运而生,是一个资本与人力双密集行业。

  中国检测行业尚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成熟细分行业增速仍有 15-20%,新兴细分行业增速超 25%,依然存在较多景气机会。同时,优势企业凭借自身融资和并购优势,有望在长周期中持续快速发展。同时行业具有明显的伴生属性,细分行业不断更迭。随着传统细分行业趋于成熟,检测公司就会切入高速增长的新细分行业。

  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烟气治理产品性能验收、环境检测、土壤检测等业务,具有CNAS、CMA资质,基于主营业务产品性能验收以及核心客户群体对环境检测有较强且稳定的需求,在人员、设备、技术方面已经完成了较为完整的布局和建设。

  工业除尘方式主要有电除尘、布袋除尘、湿法除尘和电袋复合除尘。随着我国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进一步发展及国家对环保的重视,袋式除尘技术由于在除尘效率方面的优异性能,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并呈加速发展态势。

  工业脱硝主流方法为SCR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和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CR 工艺路线脱硝效率高,在国家的严格控制排放标准的情况下,使用SCR工艺能够使烟气达到低排放标准,因此众多企业选择SCR工艺以达到超低排放。

  环境监测等细分行业已形成较大的规模体量,仍保持较高的增速。2021 年环境监测规模415亿元,2016-2021年五年复合增速为21%。2022年1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通知规定于2023-2024年完成土壤普查的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环节。我们预测2023-2024年,我国环境检测市场整体营收增速将显著提升。

  上游市场高景气推动相关检测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展望 2023-2025 年,国防相关检测、医疗器械检测、汽车检测等行业有望成为行业核心增长板块。在中国检测行业的当前阶段,成熟细分行业仍保持 15%以上的增速,m6米乐官方网站高速增长的新兴细分行业不断涌现。因此,布局高景气度赛道的所有企业可以共享行业红利。而更具优势的头部企业,可以通过自建、并购等方式抢先布局新兴细分行业,延长红利周期。

  2021一2025 年工业烟气治理工程主要集中在新建火电、新建垃圾焚烧电厂和钢铁、水泥、玻璃等主要非电行业的产能置换、异地搬迁烟气治理及尚未完成的超低排放,2026-2030年主要集中在火电和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的二次改造。

  1碳捕集技术与装备:CCUS大规模应用成本和能耗进一步降低,安全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升,CCUS全链条技术单元关键技术与核心设备得到突破,“十四五”期间建成3-5项百万吨CCUS全链条示范工程。

  2除尘技术与设备: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袋式除尘等技术在模拟仿真设计、节能运行、结构型式、材料性能、智慧控制等多方面实现机组运行稳定性、经济性优化,实现设备的智能化、精细化发展。

  3脱硝技术与装备:适用性、可靠性提升,低能耗、智能化、催化剂抗毒性和多污染物协同脱除等方面性能更为显著,脱硝工艺和SCR催化剂的研发是未来主要的技术发展趋势。

  4脱硝除尘一体化治理技术与装备: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研究进一步提速并得到更大发展。非常规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资源化转化利用、智能化调控等关键技术和设备有望取得新的突破。

  5工业烟气智慧环保岛技术与装备:设备运行数据采集更精准、更多元、更及时,挖掘和分析技术在环保大数据中得到进一步应用,数据实时可视化展示技术、设备远程智能运维和信息安全等将进步优化。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的技术附加值较高。近年来,行业之间、同行企业间的竞争态势开始逐步出现分化,市场和技术等资源向行业优势企业集中。公司目前在工业烟气治理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认可度。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资源在既定专业细分领域发展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耐高温耐腐蚀滤袋和 SCR 脱硝催化剂,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较为集中。虽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营业收入规模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公司近年来业务及利润规模发展迅速,成长性较高。公司专注于过滤材料、脱硝领域的技术研发,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不同细分领域内各有竞争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电力行业,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广泛认可。截至目前,公司滤袋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国内燃煤电厂多台机组及装机容量1000MW机组,在电袋或袋式除尘领域实现低阻高效的超净排放;公司石灰窑SCR脱硝催化剂在国内成功实现首台套应用。在非电水泥、工业硅市场脱硝开辟增量赛道,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产品除了巩固电力及小锅炉市场的地位外,目前主动拓展快速增长的垃圾焚烧、水泥脱硝业务,并突破玻璃终端壁垒市场,以“做深、做广、做专”为核心理念支撑,通过“区域化+专业化”的手段,承载战略目标的分解达成。

  经环保协会认定,2022年度,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第9225105号“元琛”商标(空气过滤设备、气体净化装置)产品SCR脱硝催化剂的产量为2.5万立方米;产品对应销售额为3.2亿及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为第3名。近三年细分产品钢铁烧结中低温脱硝催化剂产品全国的占有率为20.2%,国内排名为第1位,省内市场占有率50%,排名为第1位。

  伴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经袋除尘过滤后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控制在 1mg/m3 以下,可直接进行碳捕集的低阻节能的超净滤料将成为未来滤料研发的新方向。基于熔喷纤维、纳米纤维、海岛纤维表层的超精细滤料,以及易清灰的功能性乳液浸渍处理、永久极化后处理、超精密覆膜等先进工艺将为新滤料的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由于我国工业门类众多、应用场景多种多样,因此所需的特种滤料种类繁多。例如,针对焦化或脱硝前等场景应用的 300℃一400℃高耐温滤料、针对难控制的氨逃逸场景应用的耐碱或耐酸碱交替的滤料、针对袋除尘大湿度禁区的超疏水滤料、针对燃爆场所超细粉体收集的抗静电覆膜滤料等差别显著、小批量、高利润的滤料产品将成为袋除尘技术追逐的热点。

  针对烟气复杂污染物联合去除需求,在滤料上负载低温催化剂而形成的“除尘 + 脱硝”“除尘 + 脱二噁英”等技术被研发出来并正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功能滤料和多功能复合的一体化装备可大幅倍增袋式除尘器功效,实现“一机多能”,可显著减少占地、降低能耗、节省投资及运行费用,是未来技术发展的方向。

  氢能源汽车是实现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一个关键战术和实现手段。对于氢能源汽车来说,成本的关键在于氢燃料电池,而目前氢燃料电池 “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就是氢能的催化剂,相关技术的壁垒颇高。铂作为优良的催化剂可以吸附氢气分子促成离解,是目前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催化剂商用的首选,但铂的稀缺性很强。因此开发低铂、高性能的膜电极是发展燃料电池技术的一个根本任务。除此之外,国产化催化剂能否实现批量化应用,对氢能行业发展意义重大。该项目已申请发明专利3项、发表论文1篇;开发的氢燃料电池膜电极催化剂已完成实验室小试。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呈持续增加态势,动力电池热失控俨然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普及应用的“拦路虎”。值得一提的,气体标志物的产生贯穿于动力电池热失控的初、中、末期。在热失控过程发展初期,迅速的检测出H2、CO、VOC等气体标志物,做到热失控超前预警能够及早报警并处理,可以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整合微机电技术自研原位构筑的超灵敏、快响应、低功耗MEMS H2、CO、VOC气体传感器集成封装为动力电池热失控安全监测模组,并通过算法、电路、结构设计和优化为动力电池热失控安全监测提供高精度、低成本解决方案。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针对该项目进行布局,目前已申请发明专利7篇,获得授权实用新型5篇,获得授权外观专利1篇,获得软著3篇。相关热失控安全监测模组已在目标电池客户端进行测试和验证。

  目前锂电纯铝箔厚度通常为10um,更低可达8um,而锂电纯铜箔厚度通常为6um,更低可达4.5um;质量占比方面铜箔占电池质量约13%,铝箔约占电池质量5%;在成本方面占比方面,铜箔占比约9%,铝箔占比约4%。锂电池集流体正朝轻薄化方向发展,轻薄化主要带来:①降低电池的材料成本;②通过减薄和减重从而提升电池能量密度。相较8um锂电铜箔,采用6um/4.5um锂电复合铜箔分别可提升能量密度5%/9%的能量密度。复合集流体是锂电池对其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和低生产成本要求的必然结果。目前公司集流体项目已落地达产,正在向下游客户积极送样测试中。

  高分子改性材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3月,国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高分子改性材料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产品性能和品质将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竞争,从而实现对进口材料及产品的逐步替代,行业前景广阔。

  基于主营业务相关技术协同性,公司积极拓展复合集流体材料业务:公司多年专注于高分子功能材料和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和供应,包括PTFE膜、PI膜等,与中科大、合工大等院校在相关专业领域展开合作研究,相关技术在复合集流体材料领域具有较强适用性。同时公司扎根于合肥新能源产业聚集区,与上下游客户交流频繁,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根据西南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预计2023-2025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为712.8/900/1235Gwh,年增速分别为38%/26%/37%,估算6.5um的复合铜箔单Gwh电池用量226.9吨,8um复合铝箔单Gwh用量为136.2吨;随着动力电池渗透率的提升,对于电池安全、能量密度要求提高,进一步加快复合集流体的渗透率,预计2023-2025年复合铜箔/复合铝箔渗透率分别为2%/1%、10%/8%、25%/20%。预测23/24/25年复合铜箔的市场空间分别为1.5/9.45/32.42亿元,实现快速增长。

  公司在2021年底,公司正式立项集流体项目,积极与上下游产业链对接,在资金、土地、厂房、人才和产业链上都进行了积极的布局,以面对市场的变化。2022年12月,公司复合集流体首批产品正式下线,下线产品性能经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锂电复合集流体新型材料,具有安全性高、成本低等优点,应用前景好,且市场空间广阔。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03.24万元,同比上升 15.35%;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16 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1.15%;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27,385.25 万元,同比上升 2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4,288.71 万元,同比降低2.0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31,640.0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723,512.33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公司不送红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能进行的投资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XX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4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项目合伙人:付劲勇, 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为伯特利(603596)、安徽合力(300088)、欧普康视(300595)、常青股份(603768)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冉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芯瑞达(002983)、同庆楼(605108)、必得科技(605298)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林军,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同庆楼(605108)、必得科技(605298)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容知日新、合锻智能、悦康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付劲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林军、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冉冉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利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m6米乐官方网站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认为《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业绩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由固定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2022年度,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徐辉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琛科技”)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50,833,018.8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66,981.1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5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资资金使用计划和现状,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m6米乐官方网站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元琛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2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现对以上公告相关内容修正如下。

  1、在前期披露业绩快报和预告时,公司未充分考虑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相关项目合并抵消的影响,后予以合并抵消营业收入795.30万元,以上原因导致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减少795.30万元。

  2、在前期披露业绩快报和预告时,公司未对部分费用进行充分暂估,2022年度少确认海外销售佣金、咨询费等费用合计912.28万元;

  3、在前期披露业绩快报和预告时,公司对大健康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估计不准确,后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予以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5.19万元;

  4、在前期披露业绩快报和预告时,公司对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相关利息予以调整,重新复核测算后,予以补计提利息支出371.13万元;

  5、在前期披露业绩快报和预告时,公司未考虑股权激励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后公司予以补计提股份支付费用192.28万元。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以及相关机构的各个部门深入沟通,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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