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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天(000692)m6米乐官方网站:惠天热电2022年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添加时间:2023-06-16 11:22:55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年审会计师,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2022年年报提供了审计服务,已出具了编号为中准审字[2023]2103号审计报告。惠天热电转来贵单位《关于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5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收悉。对于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有关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需由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的事项答复如下:

  年报问询函问题 1.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9亿元,同比下降 77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4亿元,同比下降 214.19%,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68亿元,同比下降 2,976.95%,供热业务毛利率-55.54%,同比下降 39.27%。请你公司结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 4年为负、净资产为负、毛利率连续 7年为负且持续下降等情形,详细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

  近年来,受煤炭价格步入上涨周期,以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生产运营成本逐年加大,较大程度上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同时自 2020年,盛京能源及其所属的 11家子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导致公司相关长期投资大幅度减值或无法有效收回,直接导致公司 2020年度业绩出现大额亏损。而此时恰逢煤炭价格自 2021年下半年起出现大幅飙升,2022年全年煤炭价格基本维持在次高点位运行。剔除盛京能源等司法重整影响,当前公司亏损根源为煤炭价格上涨因素。

  目前,公司总供热能力约为3950MW,其中通过燃煤供热能力约3250MW,通过向长期合作伙伴沈海电厂购热获得供热能力约 700MW(约占 17.8%)。

  热电联产是当前技术较为成熟、成本较燃煤低的有效供热方式。截至目前,沈海电厂搬迁项目朱尔屯电厂正在按计划建设中,根据其建设规划及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预计未来三年内竣工达产,达产后可为公司提供供热能力 2000MW以上,使公司热电联产比例由目前的 17.8%提升至 50%以上,从而可有效降低煤炭使用比重,降低热源成本。同时,合作伙伴新建项目西部电厂也正处于筹备阶段,未来随着建设完工后,其热量的注入将进一步助推公司热电联产比例的提高。

  近年来,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导致供热企业成本倒挂问题严重,国家及相关省、市各级政府对此已予以高度重视。辽宁省及沈阳市已就上述问题开展了供热成本监审工作。2023年 4月 7日,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专程赴沈阳召开“供热成本疏导机制研究座谈会”,启动供热价格及计量收费调整工作,以解决供热行业成本倒挂问题。

  2022年 10月 2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印发 2023年电煤中长

  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903号),从政策上规定了供热用煤企业可享受电力用煤长协煤炭价格。为此,公司借助电力系统企业煤炭采购渠道,将市场价格采购煤转为计划煤或长协煤进行采购,有效降低煤炭采购成本。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煤炭成本较去年同期降低了30%。

  2022年 8月以来,公司实行“减员增效”全员竞聘上岗的新举措,裁减人员近1200名,人工成本得到有效降低,初步估算可降低30%左右。与此同时,在华润企业文化融合的影响下,“诚实守信、业绩导向、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的价值观深入人心,企业文化的融合效应极大提高了公司的劳动生产率,切实实现了“减员增效”的目标。

  借助华润的品牌影响力,通过华润租赁及华润银行的融资支持,公司逐步替代或清偿高利率借款,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利用收费旺季的供暖收入,控制和降低贷款融资额度。

  全面启动应收账款清收清欠工作,一方面加大奖励政策及借助司法手段等措施,鼓励动员全体员工对公司应收陈欠款应收尽收、应清尽清;另一方面沟通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和解决市属相关单位和企业对公司的欠款。通过对应收款项的清收,既能回笼资金补充流动性,又能减少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金额。

  公司在供暖行业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储备、创新与升级能力,以及人才储备等软硬件条件,足以满足供暖行业的升级发展需求。同时,当前公司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沈海电厂搬迁、东塔机场搬迁、桃仙机场二跑道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沈阳市可增加供热负荷1500万㎡;另一方面作为东三省的中心城市,沈阳市正在冲刺“国家中心城市”第十城,城市扩容将带动供暖面积的快速增加,预计年增长率在6%以上,这为公司供暖业务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自身的软硬件优势,加之随着内外部有力措施和有利因素的强化,以及国家发改委对供暖煤炭价格扶持指导政策的落地,将助推公司摆脱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特别是盛京能源重整成功引进华润投资方,为公司未来发展保证公司可持续性经营与发展提供了动力。因此,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检查营业收入和成本变动情况,分析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分析其他导致净利润下降的因素;检查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相关的证据,分析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结合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的重整进展以及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判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在未来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

  年报问询函问题 2. 因 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你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你公司逐项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存在,请及时补充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

  经逐项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除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发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外,未发现存在其他的有关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等强制退市的情形以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条款,检查公司的自查结果并核实相关证据。

  经核查,惠天热电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此之外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年报问询函问题 3.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39亿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1.80亿元,其中账龄在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43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 69.33%;前五名应收账款欠款方合计账面余额 2.90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 45.46%。请你公司说明应收账款整体账龄较长、前五名欠款余额占比较高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任公司及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占比较高占 26.2%,系 2021-2022年采暖期为保障民生供暖安全,应对煤炭供应紧张局面,结合上述两家企业供暖煤炭需求情况,公司向其销售煤炭而形成的尾款。截至目前应收上述两家款项余额为800万元,其余部分已收回。

  (2)供热工程款项回款:2020年回款 2029.12万元,2021年回款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综合判断债权的可收回性,按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

  收账款计提比例 35%。此部分以账面期末余额为基数计提坏账准备,不剔除无收回风险以及期后已回收的款项。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历史坏账情况、客户信用风险等综合确定坏账计提比例,根据公司近五年来实际发生坏账的情况来看,每年实际发生坏账的比例远低于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公司应收账款综合坏账计提比例在同行业中处于中间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已按谨慎性原则充分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复核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及计提比例,评估其合理性及一贯性;检查应收账实际回款情况;检查历年实际发生坏账情况;检查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同行业对比情况。检查前五名单位应收账款相关的合同;检查历史收款情况;询问欠款原因及核实欠款余额;对前五名往来单位实施函证程序;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对应收账款前五名往来款形成过程的阐述符合实际情况。结合往来回款及历年发生坏账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计提比例,我们认为惠天热电的坏账准备政策是审慎的并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年报问询函问题 4. 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账准备余额 0.36亿元,账龄 3年以上;应收原间接控股股东盛京能源往来款余额 0.83亿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0.66亿元,应收原间接控股股东盛京能源往来款期末余额及坏账准备余额与上期末相同,账龄 2-3年和 3年以上。请你公司说明:

  原因,是否为对外财务资助,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你公司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因盛京能源及其下属 11家子公司破产重整,你公司将对重整企业日常业务产生的债权债务抵消后余额分别计入应收盛京能源往来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80%,回收金额与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中关于非金融普通债权清偿比例 20%一致,请你公司结合重整最新进展说明本年度应收原间接控股股东盛京能源往来款期末余额及坏账准备余额与期初相同的原因、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及合理。

  1.公司与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房地产)其他应收款属于对外财务资助,是由曾经对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财务资助因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而形成了对外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惠天房地产原为惠天热电全资子公司。多年来,为支持其经营与发展,惠天热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先后对惠天房地产提供财务资助(此属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达100%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日常累计形成内部借款,相应履行了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截至 2018年 6月30日,经审计惠天热电和二热公司对惠天房地产往来款及内部借款为37,226.77万元。2018年12月25日,惠天热电以承债转让方式将持有的惠天房地产 51%股权转让给了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产业园)。公司持有惠天房地产股权由100%变更为49%。股权受让双方约定,上述惠天房地产对公司的债务,分别由股权受让方智慧产业园(承担51%)和惠天房地产(承担49%)分别偿还给惠天热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以房产作价代替智慧产业园偿还了其上述全部所欠债务,代替惠天房地产偿还了其上述部分所欠债务。2022年末,公司应收惠天房地产往来款1.03亿元为抵债后的剩余债务。

  公司上述财务资助属因股权转让失去控股地位后由原内部借款被动转换而形成。公司按照对外资助相关规定,采取了承债转让方式,确保资助金额最终按持股比例由惠天房地产股东共同承担。就上述股权(债权)转让、以资抵债等相关事项,公司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分别及时地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12月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挂牌转让房地产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46)》《公司挂牌转让惠天房地产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0)》;2021年12月披露的《公司关于债务方以资抵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以及其他相关决议公告、进展公告等。

  根据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非金融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为:每一家普通债权人40万以下(含40万元)债权部分以现金清偿,超过40万元债权部分按照20%的清偿比例以现金方式清偿,其余豁免。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二热公司、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依法申报并确认的非金融普通债权金额 8,414.29万元,其中: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余额 11万元,低于 40万元可以全额现金受偿,按照公司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其余三家债权人的债权各自扣除40万元现金还款后,超过 40万元部分应收账款余额为 8,283.29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6,627.52万元,计提坏账比例为80%,与法院裁定20%的清偿比例一致。

  2022年,根据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盛京能源成立供热业务平台公司,同时拨离信托资产。2022年 11月,法院同意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延长 6个月至 2023年 5月 7日。2023年 4月,战略投资者资本金注入,供热业务平台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工作。由此可见,截至 2022年末,盛京能源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债权人暂不能按照重整计划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因此公司重整债权期末余额及坏账准备余额与期初相同。

  截至 2023年 5月 15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二热公司、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收到债权清偿款 1,762.74万元,剩余债权24.03万元也在履行付款手续中,已收回的应收款项与法院裁定的清偿金额一致。因此,公司重整债权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针对上述问题(2),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获取并检查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重整最新进展情况相关资料,向管理人询问重整债权清偿计划,检查重整债权期后回款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对关联方重整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合理的。

  年报问询函问题 5. 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余额 1.35亿元,同比增长 25%。请你公司说明:

  (1)前五名预付对象与你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报告期预付款项余额同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上述预付款项均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不存在预付对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其中绝大部分为煤炭采购形成的预付。按照签订的煤炭采购合同,公司先行预付煤款,供应商于收款后 7个工作日左右将煤炭送达。截至2023年 3月31日,公司上述采购的煤炭已全部验收入库。

  针对上述问题(1)、(3),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前五名预付对象的工商信息,并向管理层进行询问,了解前五名单位与公司股东、董监高等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关系;复核预付款项账龄分类是否正确,核实交易内容以及挂账原因,检查往来单位与公司的关系,检查期后结算情况。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前五名预付对象与惠天热电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账面预付款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未见预付对象非经年报问询函问题 6.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营的供热业务毛利率下降 39.27%,你公司供热业务的原材料主要为燃煤及外购热量,存货中原材料期末余额 3.71亿元,存货中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你公司结合你公司本期供热业务毛利率下降、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等,说明在供热业务毛利率下降,煤电价格倒挂的情况下,你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2年末,煤炭在存货余额中占比较高,煤炭期末库存 27.52万吨,卡值3800卡至 5000卡,库存成本 3.38亿元,平均单价1230元/吨。2023年 1-4月,市场煤炭价格处于次高位运行,2023年 4月相关卡值煤炭每吨价格在1000-1600元之间。公司 2022年末煤炭的可变现净值未出现低于其账面成本的情况,故公司2022年末储存煤炭不存在减值,并已于供暖期结束时基本消耗完毕。公司2022年末对库存煤炭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为合理。

  合同履约成本核算的是公司履行工程类合同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等,由于项目尚未完工结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待工程完工后转入营业成本科目。公司工程类业务毛利率一直为正,期末合同履约成本中除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外的均为正常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成本,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其他类存货经测算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

  综上,公司对煤炭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企业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检查营业收入和成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对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的燃煤和热费分析成本上升的原因;对期后煤炭、热费价格趋势进行跟踪;检查公司拟采取的经营改善措施相关的证据,分析改善措施能否从实质上解决收入成本倒挂的问题;检查并复核公司期末对原材料减值测试的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期末未对供热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具备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年报问询函问题 7.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余额 24.8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增长 36.90%,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请你公司说明: (1)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余额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将公司价值3.82亿元的传导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 3亿元,融资期限34个月,租赁期满本公司以留购价格1.00元回购融资租赁资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售后回租资产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重新入账,资产入账价值 3.04亿元。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融资租赁的资产转入“使用权资产”科目核算。

  2022年 12月租赁期结束,公司按照租赁会计准则将该部分融资租赁资产调回“固定资产”科目,重新入账资产原值2.51亿元。

  (2)公司 2022年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完工结算,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此项增加固定资产原值约1.99亿元。

  2.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类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锅炉、热网管线、运输设备、管理用具。其中:热网管线、房屋及建筑物和生产设备为主要资产,合计占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为90.17%,其中:热网管线%、房屋及建筑物占比 21.43%、生产设备占比 21.05%。期末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2022年末,从在用未提足折旧资产平均使用年限看,各类在用未提足折旧主要资产的成新率在50%以上,资产无超负荷使用的情况,资产状况较好。

  目前在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固定资产维修养护体系,每年 4月份开始按维修计划对资产进行维护。房屋及建筑物保存完好,各种设备正常使用,各项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经营环境不存在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资产实体也不存在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的情况,预计资产可收回金额不低于账面价值,因此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资产状况维护良好,在用未提足折旧的资产成新率较高,部分已提足折旧资产仍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资产根据资产状况和预计可收回金额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此部分也契合我公司成本管控的经营理念。

  综上所述,公司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会计政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合理的。

  针对上述问题(2),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检查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评估其合理性及一贯性;分析主要资产的构成情况;检查固定资产维修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询问供热管网等设备更新改造情况;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判断是否存在应减值而未减值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合理。

  年报问询函问题 9. 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11.38亿元,同比增长 88.72%,其中应付暂收单位款项(往来款)11.22亿元,同比增长 94.45%,账龄超过 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94亿元。请你公司说明:

  (1)你公司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2021年应付暂收单位款项(往来款)增长的原因主要包括为沈阳市政府协助市属国企协调借款给你公司、你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收到应急煤炭采购借款,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是否结算,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违约金、罚息;

  形成原因、具体金额、涉及对象及其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或安排; (3)账龄超过 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的具体内容以及长期挂账的原

  司法重整程序,该事项对公司的融资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部分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业务暂缓办理。为保障供热业务(涉及民生行业)的资金需求,沈阳市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协调市属国有企业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在此情况下,2021年 1-6月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和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借款给公司。另外,公司曾于 2020年12月向控股子公司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廊热力)借款7000万元,2021年 4月初金廊热力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将其对公司的部分债权(2500万元)转让给了第三方沈阳昌信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变现2500万元。

  (2)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51%)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的业务发展,2016年11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利用自有资金给予环保公司财务资助2000万元,期限 3年;环保公司另一股东(持股 49%)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关联方)亦同样提供给环保公司财务资助20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的借款于 2019年 11月 25日到期。2019年 10月 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对环保公司财务资助展期三年,至 2022年 11月25日。另一股东惠涌公司资助的2000万元同样给予展期。2023年 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鉴于惠天环保向公司和惠涌公司借款已到期,经惠天环保向公司申请,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展期 3年,至2025年11月24日。另一股东惠涌公司按照同等条件对惠涌公司借款进行展期。

  上述局面,确保 2021-2022 采暖期沈城居民供热煤炭供应万无一失,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沈阳市供煤保障工作专班”,同时惠天热电作为沈阳市最大的国有控股公司,市政府指定委托惠天热电作为市级应急煤炭承储主体,开展煤炭应急储备相关工作。约定,政府垫资,惠天热电负责实施煤炭采购储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沈阳市城市事业公用发展中心借款合计1.55亿元,用于应急煤炭的采购。

  经职代会通过,对在职职工进行精减。为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公司在国资委的协调下,向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5亿元。此笔借款为无息借款,仅限用于支付职工安置费用。

  上述借款,公司在 2022年未进行还款,其中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利息费用已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正常计提,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2022年10月26日已到期,我公司在到期日期前按照借款合同利率正常计提利息,到期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计算方法计提了逾期利息 55万元及违约金 174.42万元。沈阳昌信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其已将我公司、第二热力公司诉至法院,2021年 9月一审判决本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2,519.23万元,我公司于 2021年计提了利息及违约金 128.45万元,2022年计提了利息131.8万元及逾期违约金158.8万元,合计计提利息及违约金419.05万元;2023年 4月,沈河区法院向公司下达缴款通知书,目前公司已起草还款计划,与沈阳昌信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协商中。环保公司向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助借款到期后正常进行展期,因此环保公司2022年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正常计提利息费用。

  法重整事件影响而展开的,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资金需求。涉及对象除前述部分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或安排。

  3.账龄超过 1年的长期挂账的借款有一笔,即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公司2016年向其股东(惠天热电持有51%股权、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9%股权)寻求财务资助,其股东双方以同等条件同等金额给予其财务资助延续至今而形成的。符合环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情况,具有其合理性。为支持环保公司长期发展,在借款合同到期时,两个股东结合环保公司的企业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续签借款合同,借贷双方按合同约定确认利息。该往来款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及现实需求,长期挂账具有合理性。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索取并检查应付暂收单位款项(往来款)的构成明细,检查原始合同等入账依据,核实款项形成的原因,核实往来余额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存在逾期未付款以及对逾期债务的账务处理;检查往来单位与公司的关系;对大额往来单位实施函证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对应付暂收单位款项(往来款)的形成原因的阐述符合实际情况,往来余额核算正确,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违约金、罚息。公司如实披露了其与往来单位的关系,如实描述了账龄超过 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以及长期挂账的原因,审计未见异常。

  年报问询函问题 10. 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工程款余额 1.00亿元,期初余额 1.14亿元,你公司本期及上期未就预付工程款计提减值准备。

  (1)你公司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2021年度预付工程款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融资环境受损很多施工单位都提出 30%预付款的要求,新建项目未能及时完工,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影响是否消除,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工程款余额与期初基本持平的原因及合理性,预付工程款的明细及变动情况;

  (2)你公司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新建项目不存在长期停建的情况,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后在降低排放参数、提高除尘效率,减少烟风道阻力等方面会带来明显效果,因此认为预付工程款不存在减值迹象,请你公司说明上述项目的最新进展,以前年度是否足额计提减值,本年度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1年在建的棋盘山3*29MW燃气锅炉、文艺热源厂新建 4*14MW燃

  气锅炉、环保热源厂新建2*14MW燃气锅炉、铁诚热源环保升级改造等预付工程款项目已完工。2022年,公司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提出30%预付款的情况依然存在,新增了一批工程项目(详见下表),相应增加了工程预付款。

  为提高供暖质量,公司2022-2023年度计划对相关 区域二级网进行优化升级,目前正在施工中

  烟囱设计总高120米,2022年因10月25日提前供 暖,施工至78米时暂停施工,2023年4月10日恢 复施工,目前正在建设中

  为提高供暖质量,公司在东站涵洞处规划预留DN800 供暖管线工程,因与沈白客专枢纽段工程部分有交 叉作业,该项目尚未完工

  为逐步增加清洁能源供暖比例,公司结合供暖负荷 的实际情况,新建燃气锅炉热源建设项目,目前正 在施工中

  2.2021年预付工程款项目均已完工投产,在降低排放参数、提高除尘效率、减少烟风道阻力等方面已产生明显效果。为响应国家“绿水青山”环境保护的号召,达到2025年前环保超低排放的要求,公司近几年陆续实施了部分改造项目。基于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技术均为业内先进水平,完全能够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在建项目不存在长期停建的情况,预付工程款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均未对此计提减值准备。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检查预付工程款本期增减变动情况,检查新建工程项目投资相关的资料,检查当期结算验收资料;检查预付工程款期末余额构成,询问工程施工进度,检查是否存在非正常停工的情况,询问工程投入使用后将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预付工程款。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报告期末预付工程款余额均为未完工项目预付款,预付工程款期末无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年报问询函问题 11. 年报显示,你公司资产负债率 133.38%,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短期负债合计 26.11亿元,而非受限货币资金 7.48亿元,明显低于短期负债规模。请你公司结合目前的负债规模与结构、货币资金及相关经营安排等,分析公司的偿债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性负债总计38.14亿元,具体如下: (1)银行借款26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22.72亿元,长期借款2.28亿元,一年内需偿还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 亿元。

  (3)企业间借款 8.99亿元,其中: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0.52亿元、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0.35 亿元、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2.83亿元,沈阳昌信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借款 0.29亿元,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亿元。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7.74亿元,需要现金清偿的负债主要包括应付供应商款项 13.17亿元、有息负债 38.14亿元,应付职工安置费4.8亿元。

  随着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司法重整程序实施完毕,公司融资环境受此事件产生的负面影响逐步消除,特别是2023年 4月份以来,华润电力工程公司及盛京资产公司正式入股公司控股股东,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华润电力工程公司及盛京资产公司将借助其各自在金融产业方面的优势,助力惠天热电开展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同时在辽宁省委省政府打赢辽宁振兴 3年“辽沈战役”的精神指引下,部分金融机构拟采取借新还旧等多种方式与我公司合作,保证公司存量贷款不减少,并预计可新增银行贷款授信 5-10亿元。加之近年来公司经营活动货币收入年均稳定在20亿元左右,可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到期借款及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问题。

  一方面,为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沈阳市政府协调将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向公司提供的上述借款予以展期;另一方面对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 5亿元无息借款,是市政府帮助协调用于支付公司职工安置费用的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借款到期后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可对借款予以展期。

  公司在积极寻求外部支持与帮助的同时,积极把握控股股东引进华润战投方的有利契机,学习借鉴华润战投方先进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经验,转变思想、注入活力,全力落实绩效管理、降本增效等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工作效能的提升,为扭转不利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总结以往年度采暖费提前收缴工作经验,今年拟继续实施提前收费工作,通过加大提前收费优惠政策力度,降低收费淡季的融资依赖度,缓解供暖收费季节性差异导致的全年现金流不均衡问题,同时为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供有益补充。

  针对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润电热力与公司共同研究探讨纾困方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包括且不限于润电热力以其自有资金提供财务资助或以其他方式及途径对上市公司予以扶持。

  作为承担民生供热保障任务的国有背景供热公司,多年来公司克服困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当,为沈阳市老城区居民供暖保障做出积极贡献。

  面对近年来煤炭价格飙涨、但供热价格尚未建立煤热价格市场联动机制的实际状况,公司将向政府申请给予公司一定的煤炭价格补助,同时针对公司债务适当给予减免,以进一步保障公司积极落实民生供热任务的有效实施。目前,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尚未形成具体方案。

  当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如何利用资本运作及权益类工具方面,通过积极探索,借鉴成功经验,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等对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争取早日拿出具体的可行方案。

  综上,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可保障公司有充足的资金支付到期债务及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针对公司目前面临的偿债能力问题,检查金融负债构成,分析公司融资环境的变化,询问资本运作和经营等方面的计划,分析防范债务风险、流动性风险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备可行性和有效性,在未来12个月内能有效防范偿债风险。

  年报问询函问题 12.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佳汇公司涉及合同纠纷 1.92亿元,你公司计提预计负债 0.06亿元;非重大累计已结案件(你公司为被告)103件,涉及金额 0.84亿元,你公司已支付 0.49亿元,未计提预计负债;非重大累计未判决案件(你公司为被告)31件,涉及金额 0.22亿元,未计提预计负债。请你公司说明:

  (1)控股子公司佳汇公司涉及的 1.92亿元合同纠纷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测算过程,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2021年 9月,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物资)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包钢矿业于 2021年 11月和 2022年 3月向佳汇物资开具结算单 153,489.17 吨,货款合计

  31,185.26万元,期间佳汇物资共支付货款 12,000万元,欠款 19,185.26元。2022年 9月包钢矿业提起诉讼,之后佳汇物资于 2022年11月又支付货款1,500万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佳汇物资账面应付包钢矿业煤款17,685.26万元。

  (2020修正)第十八条相关规定为“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 2019年 8月 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 2019年 8月 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包钢矿业起诉要求佳汇物资偿还货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目前案件未开庭审理,因佳汇物资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包钢矿业支付货款,本案有败诉风险。

  结合原告诉求、相关法律条款和法律意见书,佳汇物资将每笔欠款以欠款形成时间为计息起点,以2022年12月31日为计息终点,按不同时段对应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计算利息并累加,所有欠款利息累加金额为5,917,303.30元。因此,佳汇物资计提预计负债5,917,303.30元。

  综上,佳汇物资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充分,计提金额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针对公司非重大累计已结案件(公司为被告)103件,涉及金额0.84亿元,公司已支付 0.49亿元的案件,上述涉及金额 0.84亿系案件原告提起诉讼时的请求赔付的金额,该等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裁定后,11件驳回、6件公司不承担责任、17件原告撤诉、69件公司承担责任,其中 69件判决公司需承担0.49亿元赔付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已按判决全额进行了支付,不存在剩余未赔付情况。

  元,其中:供热合同纠纷(财产及人身损害赔偿)类21件,涉及标的金额679.13万元;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类 9件,涉及标的金额1509.66万元;劳动争议纠纷 1件,涉及标的金额18.59万元。

  供热合同纠纷类(财产及人身损害赔偿):该类型案件主要发生原因为公司在向用热户提供供热服务期间因公共区域供暖设施或用热户供暖设施疏于管理维护致前述设施老化损坏跑水造成的诉讼案件当事人(用热户)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该类型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标的额因无法客观反映损失情况,往往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其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金额与诉讼标的额差距过大。更有诉讼案件当事人起诉主体错误,其并非公司提供供热服务的用热户。针对该类型案件,公司无法预估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合理计量赔偿金额,更无法估计诉讼损失。公司认为该类型案件应以最终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为准,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后期公司将及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计提预计负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类:该类型案件主要发生原因为公司出于业务需要,对供暖设施(锅炉与管道)维护维修改造,采购煤炭化学制剂等未足额支付相应工程款、货款等被提起诉讼。公司实际采购的购货款及完工的工程款财务于当期已挂账。该类型案件诉讼当事人均为公司长期合作伙伴,与公司存在多笔业务往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排除公司及时支付相应款项或与案件当事人就欠付款的偿还达成一致意见致其撤诉或和解、调解的可能。其他存在争议的案件,考虑到案件尚在审理中,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需承担相关义务及需执行金额无法可靠地计量,不能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后续公司将及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考虑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

  针对该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将以劳动合同系政府部门主导国企改制,应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解决而驳回当事人起诉。经公司法律顾问研判,该劳动争议案件不会确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因此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非重大累计已结案件不存在应赔付未赔付的情况,非重大累计未判决案件,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不确定,赔偿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不满足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该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公司涉诉案件,向法律部门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索取相关资料。

  对于全资子公司佳汇公司涉及1.92亿元合同纠纷重大案件,索取法律意见书,检查预计负债计提的依据,复核计算过程是否正确、计提是否充分。对于非重大已结案件,检查结案方式,对于判决涉及赔偿的检查是否按判决结果全额赔付。对于非重大未判决案件,对胜诉可能性较小、可能会给企业造成损失且能够合理预计赔偿金额的案件,检查是否已充分计提预计负债;检查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全资子公司佳汇公司涉及 1.92亿元合同纠纷重大案件的预计负债计提合理且充分。非重大累计已结案件中涉及赔付的已按判决结果进行赔付,非重大累计未判决案件的会计处理正确,预计负债计提合理。惠天热电对预计负债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报问询函问题 13.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管理费用 5.66亿元,同比上升 438.22%,你公司称本报告期公司实施机构改革,减员安置约 1200名,本项增长系计提该职工安置费用所致。请你公司:

  (2)报告期末你公司在职员工 1,218人,期初 2,347人,报告期末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2,596人,期初 2,533人,请补充说明在职员工变动人数与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变动人数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本期离退休员工涉及的岗位或业务板块、离退休相关成本费用的计提及结算情况。

  1.惠天热电本次安置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其中在职人员一部分进行买断(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进行经济补偿金)、另一部分进行内部退养(签订内部退养协议提前离岗),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移交管理。

  在职人员安置所发生的辞退福利一次性支付或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计入报告期间当期损益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入报告期间当期损益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费用基本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计入报告期间当期损益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经测算,职工安置费用预计支出4.83亿元,其中内退人员安置费用支付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经测算按照中国银行公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进行折现。职工安置费用现值总计为4.64亿元,折现差额为0.19亿元。

  职工安职费相关的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4.64亿元,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0.19亿元,贷:应付职工薪酬 4.83亿元(财务报表按照流动性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公司在职员工报告期初为 2,347人,报告期内实施内退买断 1,059人、达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 70人,至报告期末在职员工变更为 1218人。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报告期初为 2,533人,报告期内离世 7人,加上报告期内达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的70人,至报告期末变更为2,596人。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指达到法定年龄的公司职工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包括新增内退买断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对该部分人员承担着统筹外小额工资、采暖费等费用。公司对此按照会计准则分别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了解并测试与职工安置相关的内部控制;获取并检查职工安置相关文件,检查人员改革的背景和性质;检查职工安置费构成及计算依据;检查折现率的选择是否恰当;复核职工安置费的计算过程及结果;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职工安置费的计提依据充分,假设条件设定合理,管理费用发生额以及负债余额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报问询函问题 14.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3.35亿元,其中企业重组费用-4.64亿元,所得税影响额-1.11亿元。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减去所得税影响额 1.11亿元的计算过程及依据。

  公司 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减去所得税影响额 1.11亿元的计算过程为:各类“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小计-4.45亿元加不得税前扣除支出 0.01亿元后的金额-4.44亿元,再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 25%计算所得。

  经检查发现,上述计算过程是视为合并口径当期非经常性损益产生的亏损在未来能够实现弥补的情况下计算的所得税影响额,没有考虑不同纳税主体的盈亏情况以及在纳税主体亏损的情况下其可抵扣亏损当期是否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经重新计算,所得税影响额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均存在差错,因非经常性损益存在差错,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也存在差错。经重新计算的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列示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检查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检查其中重组费用的构成和形成原因;复核重组费用的计算过程;检查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是否采用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检查重组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复核所得税影响额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的原计算过程,检查重新计算的依据是否充分、计算过程是否正确;复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的重新计算过程是否正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惠天热电本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中重组费用计提的依据充分,会计科目和会计计量方法正确。

  经核查,我们发现年报中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计算过程存在错误,因非经常性损益存在差错,造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也存在差错。经重新计算的非经常性损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的计算依据充分、数据正确。m6米乐官方网站m6米乐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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